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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资料
| 总部设于: | 瑞士日内瓦 |
| 成立日期: | 1995年1 月1日 |
| 秘书长: | 欧盟贸易委员会委员巴斯卡.拉米 |
| 2005年预算经费: | 逾11亿港元 |
| 秘书处人手编制: | 630人 |
| 工作语言: | 英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 |
| 成员国数目: |
148个(截至2005年2月)
其中发展中国家占三分之二
50个被联合国界定为低度发展的国家当中,有32个为世贸成员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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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份成员国 加入日期: |
中国 ( 2001年12月)
台湾 (2002年1 月)
(最新)柬埔寨 ( 2004年10月)、尼泊尔(2004年4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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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背景:
- 前身为1948年诞生的《关税贸易总协定(GATT)》,旨在设立一个最少规则的全球贸易和投资体系,GATT前后进行了八回合的谈判:
- GATT首六回合主要讨论削减货品关税
- 第七次的东京回合谈判着眼于私营化、自由贸易及跨国企业的发展。
- 第八回合(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-1994),议题扩大至农业, 知识产权及服务业,并同意成立WTO,取代GATT组织
职责
- 执行国际贸易协议及成员国签署的协定,例如关税贸易总协定(GATT)、服务业贸易总协定(GATS)、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(TRIPS)及农业协议(AOA)等;
- 处理贸易纠纷;
- 监察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;
- 作为全球贸易谈判的渠道
运作
| 决策: | 世贸本身为一个权力机构,日常决策则由常任理事会作决定 最高决策机构为每两年召开的部长级会议,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香港举行。 |
| 调解纠纷: | 任何成员国可投诉另一成员国的法例、政策或措施违反WTO 规则,投诉会交由WTO的专家小组作出仲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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